《臭气分级标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2022-08-24 11:22:3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大规模养殖业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产生的垃圾臭气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人民的生活质量。然而,臭气在空气中的浓度非常低,而且成分复杂,现代仪器无法精准检测出来。有时候闻着很臭的空气,仪器检测不出来具体成分。如何准确判断臭气的浓度,以及臭气有害到什么程度,让没有到现场的人们也能知道臭气的危害程度,就需要用语言准确地描述出来。因此对臭气进行分级非常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批准编制《臭气分级标准》团体标准。为切实做好《臭气分级标准》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臭气分级标准》标准起草宣贯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于 2022 年 4月底。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 1 人)。

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铜牌、起草人证书。

4、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5、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臭气分级标准》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组织,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2 年 4 月 30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俞跃

电话:18618420608    010-56873604

邮箱:yuyue1119@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