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

2022-08-24 11:25:4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0年9月22日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实现双碳目标,清洁的新能源发展成为必然趋势,新能源产业布局进入快车道。

以水、风、光为代表的零碳能源,虽然具有清洁零碳等诸多优势,但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等短板,必然给电网带来冲击,如果不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电网关系,一旦使电网出现振荡,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背景下,不稳定的新能源成为主力电源,调峰就成为世界性难题,为此新能源融合协调发展显得日益重要。

新能源融合发展,即以融合为思路,与电网整合,源网荷储协同互动,通过多品种能源互补的综合智慧能源,实现电力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与各产业融合,大用户和县域开发,以“新能源+”思路,形成“供能+综合服务”的模式。如“新能源+数字”是指以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生产、储存、供应、消费和服务等为主线,追求横向“电、热、冷、气、水、氢”等多品种能源协同供应,实现纵向“源-网-荷-储-用”等环节之间互动优化,构建“物联网”与“互联网”无缝衔接的能源网络,面向终端用户提供能源一体化服务的产业。此外新能源+交通(风电+光伏+双云轨)、新能源+农业(植物工厂)、新能源+文化、新能源+绿氢、新能源+固碳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民营经济创新分会牵头,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编制《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为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提高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规范》标准起草参编与推广应用单位。征集范畴涵盖相关企事业单位,设计院,规划院,科研院所及高校,意愿单位请填写参编单位申请表回传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于 2022 年 9月30日。

参与标准制定将有利于企业诸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并有可能获得所在省市或科技园区等地方性参与团体标准的资金奖励。参标单位可在标准中署名,扩大行业的影响力,提升行业知名度。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团体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更易获得合作方认可。符合有关国家奖项申报条件的团体标准,可由团体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具体事项通知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