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五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

2023-07-06 10:40: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推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大气污染多平台一体化监测技术导则》《固定污染源大气排放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大气细颗粒物网格化监测体系关键技术与应用指南》《垃圾灰矿化固碳解毒技术导则》等五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为了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该标准起草参编与推广应用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 2 人)。
    2、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铜牌、起草人证书。
    4、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5、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五项团体标准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组织预研,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 联系方式联系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苏宝塍
    郭丽丽 18612078011 微信    邮箱 2862372726@qq.com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